1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磨細礦渣··◕╃▩、微矽粉··◕╃▩、粉煤灰··◕╃▩、磨細天然石等及其複合的礦物外加劑膠砂需水量比及活性指數的測試方法│╃。
2試驗用儀器
採用GB/T17671水泥膠砂溫度檢驗方法(ISO法)中所規定的方式用儀器│╃。
3試驗用材料
3.1 水泥
採用GB8076――1997附錄C中規定的基準水泥│╃。在因故得不到基準水泥時↟│↟,允許採用GA含量6%~8%↟│↟,總鹼量(Na2O%+0.658K2O%)不大於1%的熟料和二水石膏··◕╃▩、礦渣共同磨製的強度等級大於(含)42.5的普通矽酸鹽水泥,但仲裁仍需用基準水泥│╃。
3.2砂 符合GB/T17671規定的標準砂│╃。
3.3 水 採用自來水或蒸餾水│╃。 3.4礦物外加劑 受檢的礦外加劑│╃。
4試驗條件及方法
4.1試驗條件 試驗室應符合GB/T17671 1999中4.1的規定│╃。試驗用各種材料和用具應預先放在試驗室內↟│↟,使其達到試驗室相同的溫度│╃。
4.2試驗方法
把水加入攪拌鍋裡↟│↟,再加入預先混勻的水泥和礦物外加劑↟│↟,把鍋放置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然後按GB/T17671―1999中6.3進行攪拌↟│↟,開動機器後↟│↟,低速攪拌30S後↟│↟,在第二個30S開始的同時均勻地將砂子加入↟│↟,當各級砂是分裝時↟│↟,從最粗粒級開始↟│↟,依次將所需的每級砂量加完│╃。把機器轉至高速再拌30S│╃。停拌90S↟│↟,在第一個15S內用一個膠皮刮具將葉片和鍋壁上的膠砂刮入鍋中間│╃。在高速下繼續攪拌60S│╃。各個攪拌階段↟│↟,時間誤差應在±1S以內│╃。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參照GB/T2410進行│╃。
4.2.3試件的製備 按GB/T17671―1999中第7章進行│╃。
4.2.4試件的養護
4.2.4.1試件脫模前處理和養護··◕╃▩、脫模··◕╃▩、水中養護按GB/T17671――1999中8.1··◕╃▩、8.2和8.3進行│╃。
4.2.4.2強度和試驗齡期 試體齡期是從水泥加水攪拌開始試驗時算起↟│↟,瑣齡期強度試驗在下列時間裡進行│╃。
――72h±45min; ――7d±2h; ――>28d+8h│╃。